abracadabra 发表于 2007-3-23 22:43:00

[讨论] “后司街夜谭”栏目调整,请提供建议

<p>根据前三次“后司街夜谭”的经验和大家已有的建议,经正月初六晚小范围讨论,栏目的执行拟作出以下调整:</p><p>1、夜谭频率改为一月一次,具体时间可在周六周日两天内机动,不一定限于晚间;</p><p>2、夜谭工具将由MSN忙改为QQ,可新建一个夜谭群,也可在网络文化协会QQ群里进行。这样可以方便更多街民参与。除主持人和嘉宾外,有兴趣的街民可以申请入群旁听。</p><p>3、夜谭话题进一步放开,当然主要还是后司街民比较关心的各类热门话题为主;每次夜谭举行前,以两周时间在网络协会版面开贴讨论并确定话题和话题的讨论框架;确定话题后,以两周左右时间确定参与夜谭的人员,包括主持人和嘉宾,并请主持人和嘉宾根据话题及其讨论框架进行相应的准备。</p><p>4、这样有四周时间的准备后,大概每隔一月,举行一次后司街夜谭。夜谭进程请主持人和嘉宾基本上按已确定的话题讨论框架展开。每次夜谭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一,照例将整理后的夜谭记录发布于网络协会版面。</p><p></p><p>请各位街民就上述调整提供更多意见与建议。谢谢。</p><p></p><p></p>

无铭 发表于 2007-3-23 23:14:00

支持,最好嘉宾在讨论之前也要做些充足的准备,这样确保有实质性的内容。

郑鸣谦 发表于 2007-3-24 00:56:00

如夜谭改属网络文化协会,我退出。

abracadabra 发表于 2007-3-24 03:31:00

哈哈,夜谭是后司街的,好伐?

寂然 发表于 2007-3-24 03:35: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郑鸣谦</i>在2007-3-23 16:56:00的发言:</b><br/>如夜谭改属网络文化协会,我退出。</div><p></p>夜谭当然是后司街的,只不过话题要在“网络协会”板块先公示。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07-3-24 05:28:00

<p>呵呵,群就不用在另外开了</p><p>直接在网络协会群里临时开个小组就行了</p><p>等话题聊完,就可以解散</p><p>下次话题的时候重新建立组</p><p>可以避免人员过于固定</p>

老虎 发表于 2007-3-24 06:38:00

主持人和嘉宾都可以由街民自由报名参与。不同的话题,不同的主持人也未尝不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3 22:38:54编辑过]

郑鸣谦 发表于 2007-3-26 10:09:53

看了,不错,保留,继续。

褚留香 发表于 2007-3-26 10:23:43

支持

ccsky 发表于 2007-4-18 22:21:49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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