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3-2-18 20:44:55

关于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足纪字001 号  关于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及其原官员张义峰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2013 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积分6 分,罚款人民币100 万元;  二、收回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2003 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  三、禁止张义峰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13 年2 月18 日至2018 年2 月17 日止)。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足纪字002 号  关于对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及其原官员楼世芳、眭建华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通过郭峰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2013 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积分6 分,罚款人民币100 万元;  二、收回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2003 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 组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  三、禁止楼世芳、眭建华、郭峰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13 年2 月18 日至2018 年2 月17 日止)。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  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足纪字003 号  关于对延边长白虎[微博]足球俱乐部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及其原官员高珲、金光洙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2013 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3 分,罚款人民币50 万元;  二、收回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2003 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 组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  三、终身禁止高珲、金光洙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  足纪字004 号  关于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有关人员财物,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100 万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  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3 年2 月18 日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3-2-18 20:58:27

南勇谢亚龙陆俊黄俊杰申思等33人终身禁足(名单)2013年02月18日19:14新浪体育 微博 我有话说(702人参与)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2月18日,中国足协公布反赌案处罚结果,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谢亚龙,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原国足领队蔚少辉;原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李冬生、邵文忠,范广鸣;原国际级裁判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原中国国家队球员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等33人终身禁止参加足球活动处罚。  在足协的处罚名单中,个人处罚分为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和五年内禁止从事足球活动两个层级,其中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原中国足协高官被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受到该处罚的共33人,还包括原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蔚少辉、李冬生、范广鸣等,原裁判陆俊、周伟新、黄俊杰、万大雪等,原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原福特宝公司总经理邵文忠,原球员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岛海利丰俱乐部总裁杜允琪、队长杜斌、队员梁明,原西藏惠通俱乐部王珀,原陕西国力俱乐部李志民,原青岛海利丰俱乐部王守业、左文清,原青岛中能[微博]俱乐部冷波,原广药俱乐部吴晓东、杨旭,原绿城足球俱乐部沈刘曦、胡明华,原无锡中邦俱乐部高峰、李丹,原延边俱乐部高珲、金光洙他们触犯了《准则及办法》第63条(贿赂)或第70条(不正当交易)的条款。  被禁止5年内从事足球运动的有25人,其中15人违反了《准则及办法》第63条(贿赂),10人违反了第70条(不正当交易),前者包括原泰达[微博]俱乐部张义峰、原上海申花[微博]俱乐部眭建华、郭峰,原中超公司官员杨峰、张祖建,原重庆足协秘书长高健,原重庆力帆俱乐部总经理陈宏,原沈阳华晨俱乐部章健、许晓敏,原广药俱乐部谢彬、陈志农,原青岛海利丰俱乐部刘红伟,原成都谢菲联[微博]俱乐部许宏涛、尤可为,原西藏惠通俱乐部丁哲;后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乐部总经理楼世芳、原广州松日俱乐部王学智、慕军、原无锡中邦球员陈琦、谭旭、陈亮、姚幼明、孙晓鹍、张扬,原四川冠城俱乐部主教练徐弘,这意味着已受聘担任大连阿尔滨[微博]主教练的徐弘将不能履职。  中国足坛反赌案处罚一览表:  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33人):  杨一民 原中国足协副主席  张建强 原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  南 勇 原中国足协副主席  谢亚龙 原中国足协副主席  蔚少辉 原中国男足领队  李冬生 原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  黄俊杰 原国际级裁判  陆 俊 原国际级裁判  周伟新 原国际级裁判  万大雪 原国际级裁判  邵文忠 原福特宝公司总经理  申 思上海中远俱乐部球员、前国脚  祁 宏上海中远俱乐部球员、前国脚  江 津上海中远俱乐部球员、前国脚  李 明上海中远俱乐部球员、前国脚  吕 锋原中超公司总经理  王 珀西藏惠通陆华俱乐部总经理  左文清 青岛海利丰俱乐部教练  王守业 青岛海利丰俱乐部领队  沈刘曦原浙江绿城俱乐部球员  高 珲   原延边俱乐部主教练  范广鸣原中国足协官员  冷 波   原青岛中能俱乐部球员  吴晓东广州医药俱乐部工作人员  杨 旭   广州医药俱乐部工作人员  胡明华原浙江绿城俱乐部球员  金光洙原延边俱乐部助理教练  杜允琪青岛海利丰俱乐部老板  杜 斌   青岛海利丰俱乐部球员  梁 明   青岛海利丰俱乐部球员  高 峰   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李 丹   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李志民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  5年内禁止从事足球活动(25人)  丁 哲 西藏惠通陆华俱乐部工作人员(编者注:足协罚单出现错误,原罚单中丁哲被终身禁足,实际为禁足5年)  杨 峰中超公司工作人员  张祖建 中超公司工作人员  高 健原重庆足协工作人员  陈 宏原重庆力帆俱乐部工作人员  谢 彬广州医药俱乐部工作人员  陈志农 广州医药俱乐部工作人员  陈 琦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谭 旭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刘红伟青岛海利丰俱乐部  陈 亮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孙晓鹍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姚幼明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张 扬无锡中邦俱乐部球员  许宏涛原成都谢菲联俱乐部总经理  尤可为成都谢菲联俱乐部工作人员  慕 军广州松日队守门员  楼世芳原上海花申足球俱乐部总经理  眭建华原上海花申足球俱乐部工作人员  王学智原广州松日足球俱乐部总经理  徐 弘   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主教练  许晓敏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工作人员  张义峰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总经理
  章 健   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总经理  郭 峰   北京奥林斯普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罚俱乐部(12家):  天津泰达 扣6分罚款100万元 退回比赛奖项  上海申花 扣6分罚款100万退回比赛奖项  吉林延边 扣3分罚款50万退回比赛奖项  沈阳华晨金客 俱乐部股权已完全转让,不处罚现俱乐部(广州富力),退回原俱乐部比赛奖项  广州松日 俱乐部已不在中国足协注册,退回俱乐部比赛奖项  山西路虎 因俱乐部已不在中国足协注册,退回俱乐部比赛奖项  陕西国力 因俱乐部已不在中国足协注册,退回俱乐部比赛奖项  四川冠城 因俱乐部已不在中国足协注册,退回俱乐部比赛奖项山东鲁能 罚款100万元  长春亚泰 罚款50万元  江苏舜天 罚款50万元  河南建业 罚款50万元  (新体)

周则江 发表于 2013-2-18 22:17:06

国足的市场还这么大啊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3-2-19 23:32:24

处罚太轻

我心依旧 发表于 2013-2-20 09:30:52

中国足球,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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