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4-3-1 12:12:00

六柳 发表于 2014-3-1 0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台小区的物业流行“跑路潮”,我们中央花园现在的物业已经是第三家还是第四家都记不理清了!小区部分业主 ...

所以偶建议新合同签订的时候,直接把律师费写进合同,谁违约,谁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这样,遇见难缠的业主
交给律师去做好了
这种集团的打包业务
虽然每个案子比较小
但是加一起就比较可观了
很多律师所会有兴趣的


闲云野鹤015 发表于 2014-3-1 13:14:06

天台的物业基本很烂,就知道收钱,没有服务的意思,这也是造成收取物业管理费困难的一方面原因。

闲云野鹤015 发表于 2014-3-1 13:15:53

跟物业反馈问题,他说要找领导,他们不知道,领导嘛基本不在滴

哈哈笑 发表于 2014-3-1 13:58:12

扯蛋了

九歌 发表于 2014-3-1 16:50:02

首先谴责物业涉嫌欺诈,给业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违反《合同法》,也谴责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天台的很多小区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除物业唯利是图外,部分业主拖欠费用,也是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实实在在很无奈,我也遇到过。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4-3-2 09:26:54


现在经赤城街道和城建局协调
要求物业公司继续服务3个月
物业公司已经返回

天色 发表于 2014-3-3 09:18:12

物业费是借口,开发商要撤离是目的。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4-3-3 11:21:04

天色 发表于 2014-3-3 0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物业费是借口,开发商要撤离是目的。

不管是否借口
拖欠物业费总是不妥滴
换别的物业公司也无法接受哎

木木飞 发表于 2014-3-3 11:31:25

GONG 发表于 2014-3-3 16:19:56

这物业不大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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