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翼 发表于 2008-12-3 10:55:49

12月5日国际自愿人员日

国际志愿人员日http://imgsrc.baidu.com/baike/abpic/item/d1571724321ba638d4074233.jpg

  1985年,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成立于1970年12月,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1985年联大把每年的12月5日规定为国际志愿人员日(IVD),如今已有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志愿人员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 1997年11月20日,第52届联大通过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23个国家提交的52/17号提案,决定把2001年确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nternarional Year of Volunteers)。正是多年来“国际志愿人员日”活动的成功开展为国际志愿者年的确定奠定了基础。国际社会对国际志愿人员日的欢迎和肯定激发了确定国际志愿者年的思想,用足足一年的时间,而不是更短一些时间来促进志愿服务,使活动超越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的范围,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中国的志愿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倡导的志愿活动以及成千上万的较小规模、自下而上的社区基层组织这两方面的力量所推动的。通过志愿活动,志愿者不仅使他们所服务的社区受益,而且令自身受益。志愿者能够通过志愿服务来增强自己对他人的关爱之心和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志愿服务通过教导人们要有责任心以及促进互信和谐,让整个社会更有凝聚力。据统计,全国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2511万名人。

  国际志愿者年

  为向世界人民展示志愿者作出的卓越成就,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志愿精神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1997年11月召开的第5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将2001年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YV 2001)的决议。

  国际志愿者年的四大目标是:充分认识志愿贡献、积极支持志愿活动、建立志愿网络体系和倡导弘扬志愿精神。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揭幕仪式于2000年11月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

紫气东来 发表于 2008-12-3 12:25:37

1985年,联合国大会把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志愿者日”。
每年这一天世界各国的人们,公民组织和社区,以及政府都会开展宣传庆祝活动,以表彰志愿者为当地、国内及国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倡导志愿精神,培育志愿行动理念,加强志愿行动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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