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林华强有事咨询
华强:我老太婆前天早上在送外甥上幼儿园的路上被汽车撞了,现在核共振结果出来了,是腰椎压缩性骨折。
当时交警来处理时说,对方负全责,司机和房产公司的人(对方单位)一道送进医院,药费等全是对方垫付。
现在的问题是:骨折病人药费是不多的,主要是要卧床静养好几个月。因为伤在腰椎,不能坐起,更不能走路,大小便都要由人伺候。在医院时请了个护工。如果下次(住院最多20几天就能出院)回家休养阶段,只好请个保姆来服侍。但这个费用对方能理赔么?
象这样的事碰到后,怎么与对方谈?对方能赔那些事项。请华强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了!
/qiang 顶一个,这事花队长得管,老爷子的面子要给。 大律师 这是律师的问题,林华强可能不是很清楚里面的详细规定。还有,保险公司也知道细则。老爷子不妨问问律师和保险公司。 请石头来回答下 首先为伯母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感到难过,希望伯母早日恢复健康! 关于赔偿事项,还得先问问伯母的年龄,今年有没有60周岁了,满60周岁和没满60周岁算法不一样的,钱也差很多. 华哥,然后呢 本帖最后由 林华强 于 2011-6-10 18:30 编辑
如果没满60周岁,那么住院期间每天的费用是这样计算的(这是天台目前的标准,宁波有可能更高):误工费71元/天,护理费60元/天,伙食费30元/天,交通费10元/天,合计171元/天.如果满60周岁了的,误工费就不能算的. 如果满60周岁了,出院后这些费用都不能算了的,建议住院时间长一点.保险公司也没有具体规定说只能住20几天的,有的人出交通事故后,住在医院一年多都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