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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丁和香帅声明退出网络文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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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0-18 0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就这几天事多了点,没怎么上网,结果反而事最多,一会儿么博客首页出问题了,进不去了,一会儿公安打电话来说要进行网警大演练了。。。</p><p>总算可以上网了么,又遇到这个事情了!唉,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p><p>不过不管怎么样,至少看到大家对后司街还是很有感情的么!哈哈!这就够了,有这个基础,一切都好办!</p><p>一、关于网络协会的宗旨</p><p>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大家一直在摸索,谁也没有明确的给过答案!但我也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应该能探索出一条比较合适的道路来!在没有明确的宗旨下,很多朋友从名字上看,认为宗旨就是通过网络宣传天台文化,这也难怪。偶也真心希望大家能给我们好的建议。</p><p>二、关于圈子的问题</p><p>大家来上网,各人兴趣不一,有稀饭谈文化的,有喜欢玩的,也有喜欢灌水的,还有喜欢摄影的,所以论坛才有不同的板块,尽量满足大家的兴趣。谈文化的人在一起谈文化,并不代表他们就是一个所谓的圈子!如果这样的话,那偶肯定不算他们的圈子滴!因为,他们谈到好多人名和书名,除了小学课本里出现过的以外,偶基本上不认识!而且偶也可以负责任的说,除了大蒜和香香有点误会以外,在这些谈文化的这些偶认识的人之中,没有其他的人对香香有任何意见,相反,他们对香香的网络研究也非常葱白!也非常希望能学到点东西!</p><p>三、关于夜谈活动</p><p>夜谭活动是几个热心朋友发起的,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碰撞,擦亮火花,获得许多真知灼见!对于这项活动,偶是非常赞成!也希望从中学到点东西!但是,我要澄清的是,夜谭是网络文化协会的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但不是网络文化协会的全部!请不要以为网络文化协会就专门搞这些活动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偶倒轻松了,因为偶想帮忙的帮不上哦!偶也希望这个活动能继续下去!</p><p>四、对于丁和香香退出的看法</p><p>爱之深,恨之切!这句话真是一点都没错!用在香香和老丁身上,更是没错!香香对协会和网站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和希望,这些大家有目共睹!如果说协会有很多个爸爸妈妈,香香就是其中一个爸爸!既然生出来了,就这样抛弃,好像不好吧!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嘿嘿,这个就是遗弃罪哦!</p><p>老丁同学的才华在天台网络界也是声明远扬!虽然老说自己没文化,自称农民!嘿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偶也非常希望加入农籍!网络本来就需要不同的声音和观点(注:这个观点好像也是农民老师告诉偶的)。协会失去农民,世界将会怎样?(标准答案:大家没饭吃)</p><p>真心希望两位青年才俊能继续留在协会!</p><p></p>
沙发
发表于 2006-10-18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p><p>菜包居士说的也有道理哦!</p>
板凳
发表于 2006-10-19 0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p><p>械斗啊</p><p>怕滴</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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