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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家在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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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胡斌被判3年 双方父母均称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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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7-23 21: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我觉得这个判罚已经是足够了。
12#
发表于 2009-7-25 10: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尘埃落 的帖子

/handshake
13#
发表于 2009-7-25 19: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莫名其妙 的帖子

难道你想告诉我们人情大于王法?
难道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就是无情?
14#
发表于 2009-7-25 2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肇事者应该要受到处罚
遇难者也应该得到大家的惋惜和同情
假如你作为遇难者
在地底下了还受到某些人的非议
你说他能安息吗
只要人人有颗善良的心
世界将会更美好

这位朋友,这里哪个说话的天台人认为胡斌不用受到处罚?谁又说不同情不惋惜了?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仅仅同情和惋惜又有什么用?不管怎么样,死者已经永远离开,对于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难道要做的只是责备肇事罪么?我从没说过,胡斌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行买单。但是天大的事我们也只能交给法律,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愤怒而用舆论去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他犯了罪,法律会给受害人一个交代。
如果我们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就被你认为是拥有一颗不善良的心的话,呵呵,那以后最好谁都不要说话,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的那句话就让自己被贴上了不善良的标签。
15#
发表于 2009-7-25 21: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前几个回复我还想说,有点偏激。
看了你最后一个回复,我想说,可笑。
原来您判断善恶只要几句话即可,道行高深。
16#
发表于 2009-7-25 21: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褚留香 于 2009-7-23 09:32 发表
各人发表个人的意见,表达对这个事件的理解是无可厚非的,不要针对个人。
毕竟只要我们这样想,那身后很多人也会有这些不同的意见,事件是用来评论的,不是评判一个人道德品格的唯一标准,各位拿捏尺寸啊。


ps:我只会说我不赞同你的意见,但是我绝不会因为你这几句话就把你划为不喜人的人。再说大家只是交流意见,你喜人不喜人与我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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