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在想,
怎样才能保持对义工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在我觉得,义工是义务性工作,是不求酬劳的奉献精神。
担任义工不仅没报酬,往往还要奉献业余时间,甚至还要出钱出力。
我相信加入义工的很多人是因热情或热诚开始,
然而热情易发,想要持久却不易。热情冷却后,还能继续留在义工团体中欢喜付出的就更加珍贵了。
有些人一开始欢欢喜喜,可参加义工工作一阵子后,
对如何推动义工工作常出现争执,
而后对义工工作开始失去热诚,只是被动地依着他人的步调行动。
或跟某人个人原因,就离开了这个群体。(最讨厌看到这样的事,)
然后,对义工大集体的向心力愈来愈差。
可以说,这个过程都与义工对义工团体的特质认识不清、对义工工作认知不足,以及自我调适不良有着一定的关系。
虽然义工都是来奉献的,但参与义工的人又有着不同的原因。
义工虽然不求有形物质或金钱的报酬,但在义工工作中,
他们渴望自己是被需要的,是被认可的,在这样的付出中收获着成就感。
义工团体是由许多不同生活背景与个性爱好的个体组成。
每位成员都是独立的个体,各有独特的思考模式及处理事情的习惯。
因此,义工团体是异质性很高的团体,我们没必要企盼每位成员对事情都有一致的想法与做法。
能认识到义工团体成员的多样性,应该是参与义工工作最首要的“异中求同”的能力。
在义工奉献的过程中,应该是自己快乐,别人也快乐。
义工服务机构很少有专职(带薪)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包括组织者在内,人人都是义工,大家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
因此,义工对所属机构应抱建设性的心态,
积极主动参与管理策划和组织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
还有就是对于各项义工工作,在决定参与某项服务前,
必须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与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等是否相符,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义工不可轻率作出承诺,但对承诺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
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覆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对于需要服务的对象,我们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态度,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
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去套别人。
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最后就是,天冷了,请大家多穿点衣服,
男孩别要风度不要温度,
女孩们,也请别穿短裙了,你们不冷,
我看了都冷。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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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给大家麻烦,改了.
[ 本帖最后由 就叫多多 于 2008-11-20 11:2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