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求助讨论帖:那个房子那个中介 [打印本页]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7 23:01
标题: 求助讨论帖:那个房子那个中介
因为跟女朋友已经定了,然后谈到房子问题。原来的单身公寓小两口住住是不错,但是从长远打算,总归有那么点小。想来想去还是准备脱手。在脱手之前,得先准备换什么吧。于是又开始了寻房之途,在仔细比较了位置,以后发展的方向,物业,楼层……找过房的人应该能明白这个过程的艰难。看中了一套秀水山庄的一套房子,一楼,133平方,靠高速五六幢,各方面感觉都还满意。卖家原先是一次性付款买的,所要求也一次性付款。总价68.8万。在天桐路的一家中介跟卖家陈某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协议。据卖家说,这个房子是他在一年前买给他侄子的,侄子在北京读高中,当时恰好暑假,看到秀水山庄还有房子,就买了,当时是一次付款,陈某也提供了购房的合同,发票。现在又委托他卖掉。
    6.16  我跟陈某在中介处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于7.16,陈某带他的侄子回天台,一起去公证处公证后,我们付余款。
    7.18 房子可以交房了。
    7.23  陈某带他的侄子,侄子他妈,来中介处,一碰头就说他买房子的契税什么的要我们承担,还有当时约定的总价68.8万不含这个……晕。因为他侄子未满18岁,中介说还不能公证,要过几个月满十八周岁后才能公正交易。
    现在几个也过去了,房价也顺利的涨了很多。现在的情况是,卖家肯定不希望卖那个价,而我呢,如果超过那个价,我心又不甘……

大家有什么好主意否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7 23:09
晚上咨询了下石头大律师,答复是没救了……
补充下证据,当时对方虽然没提供委托书,但是在签协议后,当场打电话给他嫂子说了这个事情。我用手机录音了。

7.16后,中介提出我再付给对方60+1.2万,其中1.2万是那个契税跟物业费,然后补签协议,然后给我们钥匙,等孩子可以公正的时候在公证,我们付余款。但是我了解了下,通常在未公正之前,一般交易支付不超过50%,基于此,我提出付40万,剩25万,但是中介没有协调下来,然后一直就拖着,直到现在。

作者: 锄禾日当午    时间: 2010-10-8 08:09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0-8 08:24
关于这个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这个房东未成年之前
如果没有房东父母的签字
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他叔叔无权出售这个房子
至于这个录音电话,
虽然没听过电话录音
估计也只有同意卖房子的意思表示,包括房屋总价等
但跟买卖合同的条款肯定还有很大差距(这里的差距是指很多细节电话里肯定没有提及)
这样的录音证明不了什么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
关于过户的公证问题
这个其实是房管部门为了防止纠纷的土政策
其实
如果房东已经成年了
根本不需要公证就可以卖房子了


关于未成年父母是否有权替孩子出售房产的问题
这个在法律界一直有争议
一般的理解是
单纯买房子是可以的
理论依据是,这个是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考虑,有利于未成年(其实这个逻辑有问题,难道房子肯定就涨价????)
如果为未成年人出售房子
房管局的普遍要求是,必须要做一个公证,证明这个房子出售后,房款将为未成年人妥善保管(这种公证不知道能做什么用,真要挪作他用太简单了)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0-8 08:25
对于楼主来说
如果一定要这个房子
首先必须要房东父母的签字
如果在其成年后
就需要其本人签字
否则这个合同的效力都成问题
就不能指望这个违约责任了
作者: 天台东燕航空    时间: 2010-10-8 09:30
房子猛涨,啥都是问题了。。。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8 09:56
刚问了下,这个孩子还有一个月满十八周岁。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8 10:02
对于楼主来说
如果一定要这个房子
首先必须要房东父母的签字
如果在其成年后
就需要其本人签字
否则这 ...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0-10-8 08:25



还有一个月就满18周岁了。现在联系中介,要对方给个明确的答复,卖还是不卖?如果不卖,我早做打算。

作者: 拱桥背    时间: 2010-10-8 10:04
怎么解决呢?关注中...
奉劝卖房子的人,不要太贪心了,平和一点为好。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8 10:12
还有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就是这个卖方人在杭州,身份证地址也是在杭州,他侄子在北京,还在读高三……我在天台,目下的想法是真要诉诸法律,那么还是比较占便的,至少气势上舆论上不能输吧……虽然石大律师并不看好这个事情。
作者: 天边的风    时间: 2010-10-8 10:14
未成年不能公证?这叫什么理论?成年了就不需要公证了嘛,正常程序走得通也就用不着去公证了。
作者: 子宁    时间: 2010-10-8 10:55
我看你还是别折腾了,石头大律师都说了,这个不靠谱的,还是赶紧另作打算。
另奉劝卖房子的,别太贪心了。早就说好的事情,就卖给楼主算了。做人要厚道,人家等房子结婚的人,婚宴都订好了。
作者: 和素何    时间: 2010-10-8 11:49
唉。。。
房子呀房子!
房价赋予了它纠杂的生命。。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0-10-8 11:51
问石头大律师就好了,不用咨询了。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8 12:54
我看你还是别折腾了,石头大律师都说了,这个不靠谱的,还是赶紧另作打算。
另奉劝卖房子的,别太贪心了。 ...
子宁 发表于 2010-10-8 10:55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0-9 14:55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9 20:28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0-10-9 14:55



叹什么气啊,今天中午在中介又谈了一次,对方提出,退还我定金3万,中介也说要还我2万。
我们答应回去商量后给答复。

作者: 白扁豆汤    时间: 2010-10-9 20:37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0-9 20:51
定金如果全部能拿回来就算了
别跟这种人烦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0-11 09:53
咨询过法院的人,合同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对方负有缔约过失的责任,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双倍定金,并赔偿差价损失……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1-5-12 07:44
时光飞逝,转眼间,已到2011年5月11日,被告期间也曾托人居间,但也只是试探性的,毫无诚意可言,于是只好等法院审理。
      下午三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此间过程详细不表,最后调解。
      结果是一出闹剧,之前的恶语相向,之后的好语相求,人生啊,咋就变化这么快呢?自问自己是做不出来的。也罢,一事了了,只是偶的大房梦,何时圆……
作者: 鼓角    时间: 2011-5-12 09:24
楼主能得到这样的结局,也算是小幸了。


有一个问题,冒昧想问下楼主:你有没有通过关系才赢得这场官司?
提这个问题,是想了解下这类“待定效力”合同的约束力到底有多大。
或者,能否麻烦楼主把这场官司涉及的法律依据说出来和大家分享下?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1-5-12 10:35
没什么关系,对方律师开头第一句话:我方承认这个协议的真实有效性……
涉及到什么法律依据问题,我也说不上具体,网上相关的案例很多。但是具体到实际,还是有很多的局限,毕竟我们国家不是什么案例制的,同一个法院,同一样的情况,不同的法官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1-5-12 19:11
呵呵,对方律师是北京来的一老头……
作者: 浩然love    时间: 2011-8-5 15:49
恭喜你,碰上人渣,上法院吧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1-8-5 21:09
恭喜你,碰上人渣,上法院吧
浩然love 发表于 2011-8-5 15:49

偶已经KO掉那人了,
作者: 春天小草    时间: 2012-2-21 1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33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34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34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34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35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43

作者: 奔跑的油条    时间: 2012-2-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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