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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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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臂”与艺术——(此主题也无色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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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5-7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p>当今文学,以飘渺虚无的思想为骨,以暴力色情的内容为肚,以江河日下的情节为躯,有什么值得一观呢。</p><p>以我愚见,倒不如肯几本古典为佳!</p>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5-8 01:11: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龙头</i>在2006-5-7 9:34:00的发言:</b><br/><p>当今文学,以飘渺虚无的思想为骨,以暴力色情的内容为肚,以江河日下的情节为躯,有什么值得一观呢。</p><p>以我愚见,倒不如肯几本古典为佳!</p></div>文学?当今文学?古典???
13#
发表于 2006-5-8 03:43:00 | 只看该作者
<p>我觉得断背山最后的那个境头好感人,如此深情,他们相爱还会有错吗?谁又还会忍心怪他们呢?</p>
14#
发表于 2006-5-9 20:43:00 | 只看该作者
<p>楼主讲的是关于艺术的,但艺术和文学是相辅相成的。</p><p>文学通常是艺术的表达形式,艺术也可以转化成文学载体。</p><p>不管古人有没有龙阳之癖,这都是文学惹的祸哦!</p>
15#
发表于 2006-5-12 02:27:00 | 只看该作者
<font size="2">以英国斯蒂芬家族成员为核心向外辐射的赫赫有名的<font color="#cc0033">布鲁斯伯里</font>小组, 几乎网罗了当时或日后所有叱咤风云的文界名流,理论家罗杰·弗赖、克莱夫·贝尔、小说 家E·M福斯特、哲学家罗素……那个集团充斥着各种各样令一般道德观念者目瞪口呆的关系:同性恋,双性恋,群交.....真不懂是不是伟大的艺术家就一定会违背人伦,或者换个说法,是不是只有违背人伦才能成就艺术家的伟大?</font>
16#
 楼主| 发表于 2006-5-12 07:10: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红楼月影</i>在2006-5-11 18:27:00的发言:</b><br/><font size="2">.....真不懂是不是伟大的艺术家就一定会违背人伦,或者换个说法,是不是只有违背人伦才能成就艺术家的伟大?</font></div><p>我想得弄清几件事情后才不至于有如上的疑问。首先,得弄清楚所谓的“一般道德观念”和“人伦”是个什么样的概念。中国的?国外的?还是古代的?现代的?如果是指约定成俗和以往存在的概念,那“三纲五常”和“三从四德”也是符合这样的标准,只不过是以前的罢了。其次,这个“一般道德观念”和“人伦”是什么人所谓的。是大多数人?还是指掌握着一定话语权的人的?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也就不必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断,一切听他们的、跟着他们走就是了。 </p><p>如果以上的答案是不是或不一定。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对很多事情不做预先立场和预先道德判定,尤其是对我们并不喜欢但不是很了解的事情。也就是我们不先给人戴帽子和戴着自己以为无色的有色眼睛看人。因为这个世界很多的事情并没有如此的“黑白分明”和“非此即彼”!我们很多时候都有或多或少的惯性思维和既定逻辑。西装革履的一定比穿对襟长衫的绅士吗?满口英文的一定比只会讲国语的有文化吗?言必文明用语的一定比满口粗鄙的更有道德吗?未必,真的未必! </p><p>楼上所说的我认同其有不堪的地方,但惊异于最后的疑惑。我BS无知的卫道者,但对有了解有深入有立场的卫道者心存敬意——与之相争,仅仅是观点不同而已,这不妨碍我对其的礼敬。(相信楼上的是属于后者) </p><p>最后,回答楼上的问题:伟大的艺术家基本不会违背人伦!有着特别经历的人相比一般经历的人更能成就艺术家的伟大!</p>
17#
发表于 2006-5-12 20:16:00 | 只看该作者
<p>几年前,我看《春光乍泄》和《蓝宇》,我开始对男男之爱有了一定的认识。后来又看了《蝴蝶》以及最近的《断背山》,我承认同性之间美好的恋情打动了我。也曾经跟朋友讨论过这个话题,我觉得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她们,并且尊重他们/她们的性取向。 </p><p>爱情是圣洁的,不论是发生在一对男女之间还是男男之间或者女女之间,只要是纯洁的情感都应该予以尊重。</p><p>所以,我想在这一点上我并不固执。但是,事实上同性之间的关系可能比异性恋更偏重于肉体的感觉。</p><p>至于楼主所说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地域、国家、民族的道德或者人伦存在很大区别,这点我同意,但我想其中一点应该是相同的,那就是专一和责任。但是,或许艺术家是不应该被任何框框所束缚的,一旦有了思想上的约束,伟大的艺术便不能产生了。这也大概正是我等俗人永远无法成为大学者,大画家,大诗人。。。。。。的原因之一吧。</p><p></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2 12:18:23编辑过]

18#
 楼主| 发表于 2006-5-14 02:08:00 | 只看该作者
<p>艺术家不是不应该被任何框框束缚,而是在艺术创作上不该如此。艺术创作的高度取决于体验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也取决于对这些体验的敏感度和表现力。异态的体验必然产生异态的感触,而异态之所以称之为异态,就是因为与众不同。而它也必然会在体验的各个层面上多于正常的体验。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断臂成就了东西方艺术”的由来。</p><p>对于这些异态的行为和体验,我们很多是无法体验和不愿体验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他们的艺术上的欣赏。我们可能会对他们会如何得出这样的体验和感触更感兴趣,得出的体验在艺术上的表现又是如何的与众不同。对这些异态的道德层面的评判,可能是我们无法判定的。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过早下定论的,“台独”还要听其言观其行呢,更何况是涉及人性和个人隐私的问题。我们以前说“盖棺定论”,现在可能没法盖棺定论了,这就像历史从来没有所谓的历史真相一样,我们只能说——从历史记载上说,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或是那样的。</p><p>说这些的目的,没有为同性恋或其他的什么恋辩护的意思,只是说更深更广的体验更能成就艺术的成就!但我同时同意这样的观点:一个人的自我修养决定了他事业成就的高度!(这虽非绝对但具有很大的普遍意义)</p>
19#
发表于 2006-5-15 02:01: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太复杂,太遥远了,想多了头痛,还是简简单单舒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4 18:02:46编辑过]

20#
发表于 2006-5-15 04:17:00 | 只看该作者
<p>嘿嘿</p><p>都嘎深刻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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