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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饭特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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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银象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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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1-20 00:17:10 | 只看该作者
差不多吧,我朋友也有钱借给他
52#
发表于 2011-1-20 11:52:29 |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1-1-20 12:52: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有一点我不同意,我觉得要分企业规模的,
如果是大企业,一定是法治和企业文化,但对于
广大的中 ...
宏克 发表于 2011-1-19 15:12



难道企业一夜之间变成大型企业不成  ?

当然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54#
发表于 2011-1-20 14:51:52 |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1-1-20 15:02:31 | 只看该作者
当初老沈要开发房产去
56#
发表于 2011-1-20 16:33:26 | 只看该作者
问题讨论的很热烈么
这样才像个论坛
但是不能搞人身攻击哦!
57#
发表于 2011-1-20 16:39:29 | 只看该作者
部分谣言是不能乱信的,我还是相信沈总的。说真的,哪个企业没借贷啊!
58#
发表于 2011-1-21 09:23:18 |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1-1-21 10:03:28 | 只看该作者
当代的法学研究中有时把“法治”与“人治”相对。这种提法不准确。因为依法治国并不排除”人治“的成分,任何法律条文最终还是要人来执行,所以“法治”与“人治”并不对立。”
对于这句话保留意见。
现在所说的“法治”或者法学研究上所说的“法治”,跟法家所提倡的“法治”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家的法治和儒家的德治都是属于现在我们所说的人治的概念范畴。
法治一词,从文义上理解就是依据法律来治理。这样理解的话,根本就没法正确理解法治的含义。人治社会也一样需要法律来治理社会的。甚至于法律条文还最终靠人来执行。于是得出法治与人治并不对立的结论。
法治与人治并不对立。这个结论是荒谬的。法治与人治就是水火不容,有了法治就没人治。有了人治就不可能存在法治。
区分法治与人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在社会生活中,谁处于最高的权威。法治就要求明确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政党和人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超出了法律的范畴,那就必须受到制裁。而人治恰恰相反,在社会生活中,统治者的个人意志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现代法治的核心,灵魂就是在于“保障人权和限制权力”。
明确了法治和人治的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公司的治理。法治是适用于国家的,如果把法治这样的理念运用到公司上去,绝对的会把公司搞死。公司不适用法治。公司治理最关键还是处理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问题。公司所有人可以自己管理公司,也可以把公司的管理权分离出去,去聘请职业的经理人。从而弥补自身的不足。当然管理权弄不好也容易出问题。
60#
发表于 2011-1-21 10:07:04 | 只看该作者
仔细看了大家的分析与理解
首先各位都非常强调自己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不利于对事件本身的分析!
一个企业的在正常运转中有贷款很正常,如果没有贷款就没有财务报表中的收支损益资产负债一说
不是每个办法都是错误的,其实很多事情在运转的最初我们都认为他是对的,只是方式与结果让我们觉得不舒服而已
曾经的巨人集团未借贷国家一分钱,结果倒的是那么的可怜
企业管理是人治?法制?还是文化呢?这是一个深奥的问题,在中国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浙江的民营企业,我们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我们企业领导人还不完全具备那种管理理念前瞻,换而言之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成型的时候需要人治,到发展中期需要制度,到成熟期需要文化,然后每个企业都是经过成型、发展、到成熟再到转型、升级、到稳定。每个过程需要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脚步也需要不同的声音,我对楼主说的企业不了解,不去评判他的管理模式是否正确,我只是想说在浙江民企中能做到以管理处效益,以管理见成果的本来就不多,那就更谈不上什么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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