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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薰衣草の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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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来了:女人生孩子,男人就该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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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2: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薰衣草の愛 于 2011-7-30 12:29 编辑
“呵呵 不现实的 如果房子是男方的 到时候吵架叫你滚,你一点办法也没有说离就离 一哭二闹三上吊房子也不 ...
秋水 发表于 2011-7-30 10:09

你们都没看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过分几种情况,有的女生要求老公买全款房,有的要求男方出首付,这样才有可能按揭贷款。

不可否认,有的女生就是有魅力或心计,能让老公心甘情愿地在全款房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

当然,我不赞同沾这个便宜,毕竟是人家的财产来的。但我在现实中见过这样的,一个熟人家的姐姐,房子是男方婚前所购,可男方家就是在在婚前在房本上加了这个姐姐的名字,也就是说,一旦离婚这个姐姐是可以分一半房产的,男方事先是知道这一点的,只不过,人家认为这个女孩子值得他们这样付出,这种事愿打愿挨,谁也管不着。

大多数是男方全款购房,不加女方名字,那么离婚后女方当然不能分房产。这个是合理的,谁掏钱谁收益。大多数人结了婚不会离婚,有现成的房子住不用还贷就行,两个人婚后可以把全部收入攒下来再买一套,这套房总可以加女方名字了吧?这比贷款买房强多了,如果按揭的话,工资收入相当于全给银行付了利息,如果租房,工资就全给人家交了租金。

男方交首付贷款买房也可以接受,婚后两人共同还贷呗,女方对婚后房产有一半的产权。这合情合理吧?

这年月愿意和公婆住的太少了。双方有代沟问题,容易产生矛盾。


42#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2: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也好车子也好还是自己两公婆打拼买的有成就感.
鬼打墙 发表于 2011-7-30 11:20



你看看我后边的发言,我并没有说要坐享其成。


但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必要的,这个社会,如果起点是一穷二白,一辈子很难翻身了。



43#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2: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薰衣草の愛 于 2011-7-30 12:49 编辑
看似你说的有道理,但违背了自然规律。说到主流,主流女人怀孕生小孩,但主流的男人是在外奔波养家糊口。生 ...
崎岖 发表于 2011-7-30 12:41

你说的都是旧黄历了,再说也不是什么自然规律,只能算是社会规律。

这年月女人和男人都在外边工作,女方比男方收入高的不要太多哦。

房子?象你说的这么简单到好了,你能在杭州或者上海街头随便圈个地方,用你说的这些建材盖个房子吗?


44#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性担负了比男性更多的社会和家庭责任


这个 社会责任
难道是  延续了 人类的生存??
南山孤狼 发表于 2011-7-30 13:09

你的意思难道不是?

女性没有承担人类繁衍的重任?


点评

那没男人也不行啊  发表于 2011-7-30 18:51
45#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认为不是的,等科技发展到男人能生孩子,或者孩子能象设备一样,从工厂流水线上成批生产时再发此豪言壮语。


点评

难道现在的女人都是独自一人就能怀孩子了  发表于 2011-7-30 18:52
46#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也好  女的也好

买的起  谁都愿意买  谁都想生活的舒适安逸点
买不起的  你把他杀了  卖肉卖血也还 ...
南山孤狼 发表于 2011-7-30 13:16

别说的那么恐怖,谁会为了房子杀人,逼着别人卖肉卖血啊。

这种事说得直白一些,双方商量呗,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算。

你说的没错,女性要是自身没有魅力,一无是处,也不要妄谈什么条件了。

自古以来就讲究门当户对,什么壶配什么盖。



47#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薰衣草の愛 于 2011-7-30 13:32 编辑
回复


   
我的意识是   
没有男人
你们女性也能繁衍??
虽然说 现在什么  精授
但前提还是 男 ...
南山孤狼 发表于 2011-7-30 13:19

别叫我大姐,我没那么老。

上过生理课,都知道人类繁衍是怎么回事,但最终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是女人来承担的吧,这种辛苦的过程和体力上的消耗,谁乐意承担啊?

还有生子过后体型上的变化,容貌上的衰老,因生小孩对工作和个人前途的影响,这些后果你们男人愿意承担吗?

红口白牙的说话好轻松

48#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的那么恐怖,谁会为了房子杀人,逼着别人卖肉卖血啊


你这个也没理解??

只是个比方   
没钱的 ...
南山孤狼 发表于 2011-7-30 13:22

知道你的意思。

逼迫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

双向选择嘛,不行再找他人。何必强求。







49#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薰衣草の愛 于 2011-7-30 13:49 编辑
你要这么认为  
我也是没办法的

对这个话题
女性比男性付出了更多的社会责任

看看其他高人怎么看吧 ...
南山孤狼 发表于 2011-7-30 13:31

女性对社会的贡献连国家和社会都是承认了的,要不为什么要专门设立国际妇女节,而没有男人节?

你的思想还停留在上古年代,你只认为在外面工作打拼算是尽了社会责任,难道做家务,生小孩,抚育小孩, 这些没有创造社会价值?不算是尽了社会责任?如果没人做家务,没人做好后勤保障,你能安心在外边工作?没有女人生孩子,带孩子,国家的劳动力和兵源从哪里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何繁衍下去?

把一个女人的价值拆分开来,她不仅象男人一样在外边工作(养家糊口),还要承担生小孩(男人无法完成),带小孩(相当于保姆)。做家务(家政服务)等各种角色。这些付出你居然视而不见。



50#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3: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了   办事去了

发现你这几天是  
专门守着这个帖子了
基本是必回了
南山孤狼 发表于 2011-7-30 13:54

本小姐也去睡了。回头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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