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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去一间房,退还一张床 县官仗势欺人,同百姓做不公平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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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09:4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收去一间房,退还一张床 县官仗势欺人,同百姓做不公平的“买卖”
全国绝版——浙江省天台县政府部门把丝织厂国有资产“托管”、支持置换、支持造高档别墅,造就一个个千万、亿万富翁。而对部分国企职工却无安排工作、无安置费、无失业救济金、无生活费、无代缴社会保险费。被迫成为一个个无产者。现在,县政府又欲干“收去一间房,退还一张床”的不公平“买卖”。与民争利可谓登峰造极。
一、对利益裙带关系者怎样?

   县政府把工人创造的财富,把国资“托管”
他们托没了;甚至托管了一下,还置换给大量土地;置换给了大量土地又同意建大量高档别墅。造就了一个个千万、亿万富翁。

    1993至1995年期间,前任县长刘长春(已因受贿获刑)强令天台丝织厂办合资企业.又拱手相让经营权,造成亏损200多万元。1997年1月,县政府和原劳动人事局、工业局某些官员,一手操纵了国营天台酒厂“托管”丝织厂资产。他们违反国家改制政策中的被兼并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不录用丝织厂一名职工,就把丝织厂国有资产交由天台酒厂“托管”。2003年,当原丝织厂地块规划为绿化带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时,天台县政府,又一手操纵了资产“置换”。原任县委书记周学峰(已因受贿获刑)亲自“任”技改组长,借口支持石梁酒业(原天台酒厂)“六期技改项目建设所需,”县政府用同属城区90亩土地同石梁酒业经贸公司置换占地20亩的丝织厂资产。县政府出90亩置换20亩,大方不?实际上现在用于建筑高档别墅。
托管—置换—开发房地产,至巨量国资一再流失,合法吗?
二、 对老百姓,对工人怎样?收去一间房,退还一张床 县官仗势欺人,想同百姓做不公平的“买卖”

    原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和工业局违反国家有关被兼并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于1996年九月,制定了“买断工龄”安置方案(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含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和医疗补助费以及失业救济金,同时终止职工身份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而且在工厂没有破产倒闭的情况下,就提前限期同我们签订了违法的“买断工龄”协议。在职工安置程序和内容均违反国家改制政策的情况下,提前把职工推出工厂
然后,县政府于2001年发文借接续社保名义,全额收回安置费(含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和医疗补助费以及失业救济金,)还要加征利息。
然后搁置近十年不安置。
    然后,近十年来,他们既不重新安置职工,也不发分文安置费,不发分文失业救济金和生活费,不代交社会保险费。
现在,虽然经省市领导多次敦促(原吕祖善省长在人民网回复要求“认真调查,妥善处理”。)但是县官仗势欺人,欲同百姓做“收去一间房,退还一张床”的不公平的“买卖”

    收回国企下岗职工安置费加利息不安置已近十年。现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说不能安置职工,而且只能按每工龄年500元“退还”,加一点利息作“补偿”。以此“纠错”方案计算,欲“还给”丝织厂36名职工的安置费和“补偿利息”合在一起不够买一套商品房。收去一间房,退回一张床。安置费不是银行存款,是养命钱。岂能靠利息能“补偿”? 县政府欲干“收去一间房,退还一张床”的不公平买卖。与民争利可谓登峰造极。
    真不相信县人民政府竟有官员会做如此不公平的“买卖”,会如此漠视民生、欺压百姓,会如此玷污敬爱的党和国家形象,会如此伤透百姓的心。……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09:44:07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制订并实施了“买断工龄”的安置方案。即:发给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包括:医疗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和补偿费,把职工身份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买断了。后在国家和省地政府三令五申下,2001年天台县政府发出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全额收回了“买断工龄”时发给职工“卖工龄和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用实际行动终止了原“买断工龄”协议。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09:45:04 | 只看该作者
由于,原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和工业局等主管部门的渎职行为,收回安置费后,搁置九年半,既不给事实延续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按排工作,也不发分文安置费,而且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国企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这是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09:45:50 | 只看该作者
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应尊重历史,尊重当时安置方案确实违法的事实;尊重“买断工龄”协议违法无效,而且县政府有关部门用全额收回安置费加利息的实际行动终止了原“买断工龄”协议的事实(我们卖出的是职工身份和社会保险,政府推翻方案,已经全额收回我们卖职工身份和社会保险的安置费加利息;于情于理于法,我们的职工身份和社会保险理应同时还给我们,收回的安置费政府派什么用处是政府的权力,关键是收回安置费加利息这一事实。)。尊重这批职工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有本质区别的事实;尊重近十年未妥善安置职工,严重损害了职工合法权益的事实。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09:46:5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地方上的一些官员,他们违法执法、政府下达的好政策对他们没好处是不会给办的。他们在人民面前讲话总是掐腰背手、用一根弯曲的食指摆动着、对着人民群众大声的叫着。党中央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好的,出台的政府政策人民是接受的。可是政府的政策到了地方官员的手里就改变了精神

点评

中央是知道的,正在想对策,秋后算账有会的。  发表于 2011-11-22 12:18
6#
发表于 2011-11-20 15:12:19 | 只看该作者
我来顶一下!
7#
发表于 2011-11-20 15:16:26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11-20 23:41:13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得找齐碧君,她好像负管的,如果她不管,说明问题很严重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11:37:12 | 只看该作者
全额收回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又不予安置。职工被推出工厂近15年既无分文安置费,也无分文基本生活费,又无分文失业救济金,而且无人代交社会保障费。国家有关安置国企下岗职工的两个确保政策在天台县似一纸空文。
有官员说什么丝织厂职工要求很高,很凶。把我们买断工龄的钱,即一次性买断工龄的安置费收回去了,我们工龄卖不出去,我们的职工身份没有改变;我们还是职工。
连国企下岗职工的身份都不承认;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要求都不给,终究是谁凶?
某些利益集团通过把工人创造的财富(国有资产)通过所谓“托管”“兼并”“置换”获得的股份价值上百万、上千万、甚至是成了亿万富翁。
而工人只是为了争得生存权利、争取解决温饱(基本生活保障费和社会保障费)、维护自己遭到严重损害的合法权益就过分了???
某些官员为何仍然一再掩饰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为何一再为有关部门某些领导的渎职行为辩解?为何一再为某些领导的决策导致巨额国资流失开脱罪行?为何视百姓的合法要求于不顾,甚至连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要求都以种种托词来拒绝?
天台县解决原天台丝织厂等企业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和化解小组成立已经快2个月了。仅仅派了经贸局一名老同志(副局长,并非两组成员)同职工代表“商谈”。因为某种众所周知的原因,虽然心有余而力不足。解决问题的障碍在哪里,一清二楚。激化矛盾,带来不稳定因素的诱因在哪里,也是一目了然。
这样的执政行为如何能解决实质性问题?怎么能执政为民?怎么能维稳、和谐?怎么能公平公正?????
10#
发表于 2011-11-22 12:19:36 | 只看该作者
天台的信访工作全省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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