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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uweicai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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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石头引发惨案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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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4-11 14:15:3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此帖发到这里不妥,其理由有三:1是发帖者显失公正角度,以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2是该事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在调查结论示作出前不应个人进行定性,是谓不妥。3是双方都是堂兄弟,不可扩大事态,故你发帖的本意和出发点值得商榷。
杭州的六尺巷由来: 千里修书为一墙,让它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说到底一个人光屁股到世上来,死了你又能带走什么呀!相煎何急!!!

点评

主要是,23两条建立在第一条上面。发帖子本身倒是问题不大,只是用什么立场去发这个比较值得商议。但是出了这种叫打手来打老人的事情,无论原因怎样,揭发推动一下,我觉得也是应该的。官者的处事方式不该如此。  发表于 2012-4-12 12:45
个人觉得,既然叫流氓地痞来殴打老人,政府应该好好管管这个徐太尉局长。  发表于 2012-4-11 17:07
哈哈,你说滴对,但也有点不对。一,发帖不一定是坏事,很多案件都是依靠互联网的督查才会有公平的结果。二,人虽死,但留有后代子孙,如果当代有能力必须把隐患解决,以免留给下一代继续恩怨。不知我说滴在理否?  发表于 2012-4-11 16:12
32#
发表于 2012-4-11 14:24:22 | 只看该作者
2万块钱的事情,应该要有个判别了。

能算抢劫了吧?


至于路,农村里确实经常这样。
我爸妈一点一点 ...
水水 发表于 2012-4-11 10:50



这个如果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是他们入室拿走的,定性入室抢劫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没有此事,那是报假警,同样要处罚的!

点评

好像这种假警还涉嫌一样:诬蔑,是这么说么?还是陷害?  发表于 2012-4-12 12:40
嗯,这个小学手册里面教过,报假警是要拘留罚款的。  发表于 2012-4-12 12:39
33#
发表于 2012-4-11 14:55:17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这里热闹啊
34#
发表于 2012-4-11 16:19:18 | 只看该作者
实在看不下去了,注册一下说句话,明显本贴有失公正。    做事要公正!!!     等真相。     声明:本人并不认识当事双方及任何双方亲戚朋友什么的,只是一个普通在外天台人。

点评

马甲怎么注册,我也弄个。  发表于 2012-4-11 17:42
哈哈,开始我以为是石头主任,你这马甲起得有创意哈。  发表于 2012-4-11 16:32
35#
发表于 2012-4-11 16:22:01 | 只看该作者
中午看的那贴变啦
36#
发表于 2012-4-11 16:41:15 | 只看该作者
再问:这石头是那位徐官人自己搬过来拦着路的?拦在第四张照片那个口上??然后又跟甲方老人去说让他搬走,好给徐官人家人作为过道???还是另外再拆了自己的围墙去拦了甲方的家门口????



逻辑思维混乱了!



都是老百姓,我们更要以理服人,我们要的是相对尊重的空间,而不是索取廉价的同情;在公安部门已经介入的情况下,还指名道姓爆人家隐私,这不是最让人所不齿的,也不是我们作为老百姓的手法。



也请尊重全体街友的分析辩证能力,而不是简单地武断地就贴上什么好坏标签,我们需要相对清醒和独立的思考能力,而不是去迎合哪一种思潮。



真相,就在你不断突破偏见而最终掌握的背景之中。

点评

补上条:别的不说,就打人事件,这当官的就该下马!知法犯法的家伙,怎么可以给他比百姓更多的权利呢?只要是叫人打砸这个事件成立的话,这已经犯罪。  发表于 2012-4-12 12:52
看图片我也有点晕,背后应该还是有点事情是大家所不知的。但是发帖人的话,得看他站在什么立场上去发了。打人事件上,指责一下打砸方是百姓的天性,至于隐私,话说,这事儿闹这么大,大约大半个天台城都晓得了呢。别   发表于 2012-4-12 12:50
很多案件都是在互联网监督下才有公正处理结果。所以,发帖没有错。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怕什么?最说连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还要人家注重隐私,那不是强盗逻辑嘛!哈哈。  发表于 2012-4-11 17:55
这位老兄思维清晰,应该是官场上的人,普通老百姓没有这么清晰的思维。如果徐太尉一方能拿出有力的证明证据之类,那问题应该很明白,这条路的归属权是属于谁的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不去做,还用流氓黑社会来围殴两老人   发表于 2012-4-11 17:32
37#
发表于 2012-4-11 17:17:3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这帖这么热闹,我也说几句,这路不管属于谁,应该由法院来定性,用黑社会流氓地痞来打老人,是天理不容,何况是同宗,政府应该查掉黑势力,如果要真正斗,一对一才是汉子,另外,真正暗访要访老百姓,而不是村长书记。

   
38#
发表于 2012-4-11 17:55:52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的人说二句,1,打掉流氓黑势力,还老百姓一方安稳。2,为老百姓一方安稳,必须打掉流氓黑势力。
39#
发表于 2012-4-11 18:02:34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现在可以肯定了,就是一帮不知来历的人殴打了两位老人。撇开其他不说,就这点,政府绝对要从严处理,不能姑息,否则对中共中央正在打黑运动是个讽刺!

点评

说的很中听。打黑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2-4-11 22:55
40#
发表于 2012-4-11 20:03:19 | 只看该作者
辩论赛一样,几个新人马甲, 逻辑好清晰啊

点评

你们知道的太多了,知道就知道嘛,还说出来哈~~~哎哟,点评没表情,猥琐笑容一枚飘过~  发表于 2012-4-12 12:55
逻辑好清晰的人,应该是坐办公室里,喝开水,抽中华的那些人。  发表于 2012-4-11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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