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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建国六十五周年 网络创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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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6:5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纪念建国六十五周年
网络创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念建国六十五周年,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进一步推进网络文化建设,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争创两美示范”和“小县大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网络创意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内外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农村、社区、个人等均可报送参选。
  二、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针对音视频类作品。由县委宣传部及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优秀作品,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作品要求
  作品主题必须紧紧围绕建设 “网络强国”的目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鞭鞑假丑恶。要通过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品质、传统文化和经典故事,热情呕歌新中国成立六十五周年来的丰功伟绩和巨大变化,切实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共筑“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要无情揭露、抨击和粉碎反华敌对势力,故意散布扩散在网上的各类政治谣言、虚假信息、反动文化和负面能量,切实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进一步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1.作品形式包括相声、小品、舞蹈、歌曲、动画、漫画、游戏、MV、FLSH、微电影等音视频类,必须风趣时尚、生动活泼,短小精悍,便于传播,要特别注意区别于普通红段子、形象宣传片、专题汇报片、视频新闻等形式。
  2.内容健康,言之有物,突出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典型性。
  3.应征音视频作品时长一般在5分钟内(游戏、动漫除外)
  4.作品须原创,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一旦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报送说明
1.报送方式:参评作品须以电子光盘形式寄送至县委宣传部、县网宣办,并随附作品标题、故事梗概、上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说明材料。(联系人:潘征宇,联系电话:0576—83930340,13758607883。邮箱:ttxwxb@163.com;地址:天台县行政中心1417室) 
2.报送数量:本次征集报送数量不限,县直属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积极组织报送。
3.版权说明:主办方有权将参评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的展览、播放、推广等,并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4.截稿时间:2014年9月20日。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将组织作家、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
  2.本次活动音视频形式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 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共天台县委宣传部。
                
中共天台县委宣传部        
天台县网络公益联盟        
2014年9月2日     
沙发
发表于 2014-9-5 18:52: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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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9-6 19:55: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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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9-19 10:41: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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