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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市场版规,不断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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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09:2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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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尊重交易双方隐私,未经他人同意,禁止擅自公开隐私内容(如:QQ记录、PM短信、任何形式的帐号及密码、通讯方式等)。
    4:严禁发售毒品,危险物品,国家违禁物品,假冒恶劣商品等。

    5:本板块只为街友提供交易信息发布的平台,并非作为具体交易所用,网友一切交易上的问题(如安全、收、发货等)请自行解决。
    6:本板块对街友所发表的信息真实性不负一切责任,请各位自行谨慎辨别信息真伪保障自己的利益。
    7:交易中遇到问题,或遇到不良买家或商家请与版主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据,查明属实,将在板块置顶帖里公布卖家或买家黑名单,严肃处理。
    8:尊重他人,理性发言,严禁相互恶意谩骂;发帖标题中带明显脏话,粗口,色情成分并哗众取宠的帖,连带跟帖都将被直接删除。禁止宣扬地域偏见, 民族仇恨与民族歧视;另如对板块管理或规则有建设性意见,或举报、投诉街友违规行为,请在主题标题中注明,并注意文明用语。严禁在版内发帖攻击、辱骂论坛和管理人员,不得吵架或帮忙起哄,否则将视为蓄意滋事挑衅,严肃处理。

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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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蓄意扰乱论坛秩序者,管理人员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维护论坛的秩序。
    3:本帖谨作指引。如果有不完善之处,我们将会不断更新改进。


                                                     以上解释权归梨园市场版所有

号外:为庆贺新版主上任,活跃梨园市场气氛,近1个月内(2007.9.16止),成交一笔买卖的,卖主奖励50街币,买主奖励26街币!

[ 本帖最后由 六柳 于 2007-8-14 19:03 编辑 ]
沙发
发表于 2007-8-14 09:42:05 | 只看该作者
枪支弹药!麻醉物品,假证文凭之类总不能上你们的梨园市场吧?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09:43:41 | 只看该作者
4:严禁发售毒品,危险物品,国家违禁物品等;严禁出售假冒恶劣商品,
地板
发表于 2007-8-14 09:53:08 | 只看该作者
订得仔细的.
3:本帖谨作指引。如果有不完善之处,我们将会不断更新改进。可以改成:以上解释权归梨园市场版所有
5#
发表于 2007-8-14 10:25:48 | 只看该作者
最好再增加一种交易规则吧
6#
发表于 2007-8-14 11:20:08 | 只看该作者
7#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1:29: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龙头 于 2007-8-14 10:25 发表
最好再增加一种交易规则吧


个人认为这块论坛里大可放开,规则也很难指定,只能作为一个交流的平台而已。
8#
发表于 2007-8-14 14:23:23 | 只看该作者
噶许都啊?
看的眼花啊
9#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9:02:09 |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特别意见就这样吧,以后再不断完善!
10#
发表于 2007-8-22 13:32:40 | 只看该作者
街币太少了,吸引不了我,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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